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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11 16:30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3-16       报名截止:2022-03-18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民众分局是隶属于中山市人民政府民众街道办事处管理的行政部门,由于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人员;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即2022年3月16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犯罪记录;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
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中山市卫生健康局民众分局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6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6日至3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带齐资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中山市卫生健康局民众分局二楼会议室(中山市民众街道兴泰路6号),联系电话:0760-85168369(吴先生)或0760-85168623(李小姐)。
4、投诉电话:0760-85168203 中山市民众街道纪检监察办公室。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携带填写清楚的《民众街道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2张(背面写上姓名)。
2、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和身份证是本次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考生须妥善保管。
3、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和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并按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委托报名的,除需提交上述报名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交委托书一份(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以公告为准。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民众街道网站公布。
4、因报考人员个人电话通讯问题导致联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者,取消笔试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具体以通知为准。
3、面试对象为按照招聘岗位拟雇用人数与笔试合格人员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则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4、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5、因报考人员个人电话通讯问题导致联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民众街道网站公布总成绩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等的,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者确定排名。体检参照《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行负担。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员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按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主要内容为资格审查和政治审查,包括是否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和准确、审查有无犯罪情况等。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民众街道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因拟聘人员放弃录用资格或其他原因不可录用的,可依次递补人员。
八、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由中山市人民政府民众街道办事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属于民众街道办事处合同制人员(非编制)。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九、疫情防控要求
(一)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请报考人员主动了解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
(二)报考人员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并持“健康码”、“行程卡”,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
(三)报考人员请自行下载打印《疫情期间考试承诺书》(附件4)并签名确认,于进入考试时交给现场工作人员。
本公告由中山市民众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